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72376.09元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本次道路局部提升改造面积约6500平方米,包含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给水、污水、弱电、雨水等窨井(篦子)在现有高度基础上按照设计标高进行抬升;对现状路面按照施工图要求凿毛、病害处理、敷设沥青路面、局部更换花岗岩及水泥道牙、按装坡道垫等。
5.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 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答疑(如有)和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
5.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5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5.6 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24个月。
5.7项目地点:洛阳市启明南路18号。
5.8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9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6、工期:2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资料;
3.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法定代表人本人磋商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
3.5须提供2025年01月以来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须提供2024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或“四表一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7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违法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相关的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3.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12日至2025年09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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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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