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本工程的全部工程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整个工程的施工监理,直至最后的竣工验收为止。包括试桩、土建施工(含厂区地基处理、绿化、临时工程等)、安装施工及配套工程、调试、全过程达标投产、竣工验收等工作。包括脱硫、脱硝、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各接口改造及出线工程属招标方工作范围的监理等。
监理单位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上述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厂内生产系统和生活生产相关工程的监理。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5.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7.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记录)为准)至投标截止日,独立完成过至少1个燃煤发电机组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和竣(交)工验收记录(竣工验收报告或移交生产书或业主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8.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
2)自2020年7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记录)为准)至投标截止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至少1个燃煤发电机组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年龄男60周岁以下(或女55周岁以下)(截至 2025年12月31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和竣(交)工验收记录(竣工验收报告或移交生产书或业主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三、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09月11日 09时00分至2025年09月17日 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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