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三二〇一医院全自动酶免仪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请登录)
1.3采购人:通用技术集团医疗健康控股有限公司
1.4采购实施机构:(请登录)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全自动酶免仪等一批设备(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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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如有) |
最高限价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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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全自动酶免仪等一批设备 |
1 |
批 |
904,000.00 |
元 |
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 |
三二〇一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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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01:1、供应商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响应,评审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不完整的报价将被否决。2、若报价高于每个设备的最高限价(设备清单及限价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3、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向他人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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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相关专业资质要求
(6.1)所报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应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办理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办理备案,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
(6.2)所报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制造商应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办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办理备案;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备案凭证复印件。
(6.3)所报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如为代理商,应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供应商如为制造商,报价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时,供应商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生产资格。
(6.4)投报产品属于辐射或射线类的设备或材料的,须提供供应商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不适用的情况除外)。
(6.5)投报产品属于压力容器的,供应商须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制造相关管理规定,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7)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按要求提供有效授权文件,以证明所供货物来源的可靠性。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被列入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无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9月11日17时00分到2025年09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售价:300.0元人民币/包次,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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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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