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定市溪源污水处理厂2025年下半年第二批药剂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保定市溪源污水处理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行经费, 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聚合氯化铝、阳离子聚丙烯酰胺、阴离子聚丙烯酰胺、聚合氯化铁、液氧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2.1.1材料名称:聚合氯化铝、阳离子聚丙烯酰胺、阴离子聚丙烯酰胺、聚合氯化铁、液氧;2.1.2数量:详见招标文件;2.1.3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1.5供货期:3个月;2.1.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2.1.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8个包,具体内容:01包:聚合氯化铝;02包:聚合氯化铝;03包:阳离子聚丙烯酰胺;04包:阳离子聚丙烯酰胺;05包:阴离子聚丙烯酰胺;06包:聚合氯化铁;07包:液氧;08包:液氧。
· 2.2 招标范围: 01包:聚合氯化铝;02包:聚合氯化铝;03包:阳离子聚丙烯酰胺;04包:阳离子聚丙烯酰胺;05包:阴离子聚丙烯酰胺;06包:聚合氯化铁;07包:液氧;08包:液氧。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 资质要求:01包-06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07包、08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如供应商是生产厂家时,须具备液氧制造行业所必须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须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如不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须提供该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和委托运行协议等);如供应商是代理商时,必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如不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须提供该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和委托运行协议等);
· 3.1.2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 3.1.3 财务要求:具备2023年或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
· 3.1.4 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8个包投标,按包号顺序最多允许中标1个包。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12 09:00:00至2025-09-18 17:00: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