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SH
三、项目概述:为做好2025年“双十一”旺季生产高量期间邮袋容器及时配置使用,同时全面落实集团绿色环保工作要求,拟采购可循环使用邮袋容器11.7万条(采购数量最终以订单数为准,不承诺满额执行),采购预算:93.60万元/年、合同有效期1年。
四、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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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尺寸 |
单价限价(元/条) |
预估数量(万条) |
投标总限价(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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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循环邮袋L01(含RFID) |
1000*1000mm(红色HDPE编织布) |
8 |
11.7 |
93.60 |
产品工艺及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服务)规范 |
注:费用包括邮袋净价、配送费及税费等将邮袋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的一切成本费用。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及承诺);
3、投标人具须为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提供证明材料);
4、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上海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函);
8、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提供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12日09时30分至2025年9月18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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