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11
| 项目名称: | 锦州石化2025年生产及辅助生产设备设施更新完善项目防爆电动抱桶机、防爆电动地牛采购项目公告 |
| 项目概况: | 2.1 采购范围:1.采购电动抱桶机2台:适用于电子级异丙醇200L HDPE桶搬运。整机采购范围包括且不局限于以下基本要求:防爆电动抱桶机额定载重 450kg,起升高度≥1600mm,采用无腿配重式设计(站驾式操作),抱桶夹可前后移动伸缩。带多功能操作手柄。竞标人应保证所供设备正常工作要求,并对所供设备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可靠性负责。 2.防爆电动地牛2台:适用于4件200L HDPE桶及底部栈板缠绕搬运.整机采购范围包括且不局限于以下基本要求:防爆电动地牛额定载重不小于1.5吨,货叉最低高度不高于100mm,货叉起升高度≥100mm,货叉长度不小于1150mm,货叉外宽不小于680mm,采用步行式,带操作控制手柄,具备急停功能。维修专用工具及及备品备件(一年期)1套,完整的技术资料1套。竞标人应保证所供设备正常工作要求,并对所供设备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可靠性负责。 2.2 功能用途:用于电子级异丙醇200L HDPE桶搬运用及用于4件200L HDPE桶及底部栈板缠绕搬运,以满足产品洁净要求 2.3 服务(交货)期:合同签订后至两个月内。 2.4 项目(服务)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2.5标段划分:/ 2.6 标准及规模:采购防爆电动抱桶机2台、防爆电动地牛2台:适用于4件200L HDPE桶及底部栈板缠绕搬运。 2.7 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含税)。 2.8 报价轮次:1轮报价(开标价即为第一轮报价)。 2.9 最高限价:40万元(含13%税)。 2.10 公告发布地址: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搜索。 2.11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且卖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款90%,质量保证金10%(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不需缴纳),质量保证期满退还。 2.12质量保证期:投入使用之日起12个月 2.13不允许偏差。报名响应的供应商,股东互相持股的,只保留响应报价最低的一家,其他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
| 项目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 项目分类: | 三类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3.1.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2.竞标人应为中石油库内供应商。 3.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类似防爆装置内成功应用的产品业绩至少1项。(须提供合同、发票、技术协议等证明文件, 以及使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4.财务要求:没有资不抵债。(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5. 投标人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石油列入禁止交易对象;无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不良履约记录。 |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竞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9月11日17时至2025年9月16日17时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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