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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石化新建200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PTA工艺装置工程总承包(EPC)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11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新建200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PTA工艺装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石油股份计划〔2025〕1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乌鲁木齐石化公司化工部。
2.2建设内容
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新建200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PTA工艺装置。
2.3计划工期
暂定开工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项目计划中交日期拟定为2027年6月30日。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新建200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批复的第二批基础设计文件、PTA工艺装置区的总图运输和地下管线工程基础设计文件完成全部工程的详细设计,完成由投标人负责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全部工程施工,以及单机试车、三查四定、预试车、数字化交付、中间交接及配合招标人完成联动试车、投料试车、保运、开车、开工保镖(自投料试车开始至产出全部合格产品后15天)和性能考核等工作;完成竣工资料(含竣工图)的编制及归档等相关技术服务,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及配合招标人工程创优、创新等。
1、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专业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
①本工程土建工程涉及的各类检测和检验;设备、管道、钢结构现场焊接的无损检测及招标人对进场材料抽检所进行的金属理化性能检测由招标人另行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负责。但中标人应为第三方检测单位现场开展检测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试验坑开挖、现场检测通道、搭设安全防护脚手架及恢复拆除、提供检测照明、电源、配合检测打磨等)。
②界区范围内的绿化工程(含绿化设计、绿化管网铺设、绿化覆膜换土和绿植及施工)。
③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由发包人统一投保。
④其他:招标文件或合同明确约定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的其他专业工程或工作内容。
具体承包范围、工作内容和界面详见乌鲁木齐石化公司新建200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批复的第二批基础设计文件、PTA工艺装置区的总图运输和地下管线工程基础设计文件以及本招标项目合同附件1-1工程范围概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或其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2企业资质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状态为“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招标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应符合如下资质要求:
3.2.1设计单位投标的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的承包商,类别为“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设计—行业资质—化工石化医药-甲级”或“设计—专业资质—化工石化医药—化工工程-甲级”。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投标单位需承担过已投产的大型PTA装置的设计或EPC总承包工程。
●具有压力管道设计许可项目工业管道设计许可子项目GC1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具有许可项目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子项目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2.2建筑施工单位投标的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的承包商,类别为“施工—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特级”或“施工—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一级”。
●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满足《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
●具有压力管道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许可项目工业管道安装许可子项目GC1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具有压力容器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固定式压力容器中、低压容器(A2及以上)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证。
●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
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有1项合同额大于20亿以上石油化工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业绩(投标人应为EPC工程项目的总包方或联合体的牵头单位)。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文件:
(1)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施工承包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2)工程交接或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的扫描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等内容);
合同证明以合同签订或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工程交接或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不予认定。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签订时间、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及至少与其对应的1张发票原件扫描件。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项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4人员要求
3.4.1项目经理要求
3.4.1.1建筑施工单位投标的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至少有1项大型石油化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提供简历及能体现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签字的交工证书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材料等。
3.4.1.2设计单位投标的
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以注册证书为准)。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至少有1项大型石油化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提供简历及能体现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签字的交工证书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材料等
3.4.1.3联合体投标
设计单位牵头项目经理应符合上述3.4.1.2的要求,同时承诺其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符合上述3.4.1.1的要求;施工单位牵头项目经理应符合上述3.4.1.1的要求,同时承诺其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项目经理应符合上述3.4.1.2的要求。
3.4.2设计负责人要求
3.4.2.1设计单位投标的
●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以注册证书为准)。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至少在1项大型石油化工工程中担任过基础设计或详细设计设计负责人及以上职务。
提供简历及能体现设计负责人或设计经理业绩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项目经理任命文件或签字的交工证书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材料等。
3.4.2.2建筑施工单位投标的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符合3.4.2.1要求。
3.4.2.3联合体投标:应承诺联合体的设计负责人符合3.4.2.1的要求。
3.4.3施工负责人要求
3.4.3.1建筑施工单位投标的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以注册证书为准)。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大型石油化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提供简历及能体现施工负责人或施工经理业绩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项目经理任命文件或签字的交工证书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材料等。
3.4.3.2设计单位投标的
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符合3.4.3.1要求。
3.4.3.3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牵头应符合上述3.4.3.2要求,施工单位牵头应符合上述3.4.3.1要求。
3.4.4项目管理机构及其他人员要求
3.4.4.1建筑施工单位投标的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数字化交付负责人、进度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与设计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及以上;数字化交付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进度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3.4.4.2设计单位投标的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数字化交付负责人、进度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与施工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承诺施工分包商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数字化交付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进度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3.6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需提供采购工作承诺函,承诺该项目的所有物资采购按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和乌鲁木齐石化公司对于物资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及附件乙购物资管理实施细则执行。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承诺书。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7.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6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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