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5年深圳市第八幼教集团课程建设与实施师资培训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20万元整
最高限价:人民币20万元整
采购需求:本项目通过引入专业力量,为深圳市第八幼教集团对现有课程进行深度优化升级,同时通过分层分类培训,提升各岗位人员的专业能力,全面提升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发展及教师专业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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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期限 |
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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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5年深圳市第八幼教集团课程建设与实施师资培训服务项目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1日 |
20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信用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的“政府采购诚信档案记录”无不良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4.参与本项目投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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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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