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采购项目为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机场北快线(黄杨大道至珠峰大道段) 南段工程TJ4标,采购人为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机场北快线(黄杨大道至珠峰大道段) 南段工程TJ4标段项目经理部,谈判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资金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谈判采购条件,现对石屑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及谈判内容
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机场北快线(黄杨大道至珠峰大道段) 南段工程TJ4标段项目包括:主路和辅路两套系统,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桥涵、岩土、给排水、缆线管廊、照明、交通、安监、绿化喷灌、景观、海绵城市等。
2.2 谈判内容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谈判物资包件清单》,本次谈判一包一投。
3. 谈判依据
本次谈判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3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珠海交通集团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材料和临时设施审查制度的通知》(珠交通字[2022]207号)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或销售能力:谈判物资生产或销售商须具备(石屑)年产100000m³及以上的生产或销售能力;
(3)财务能力:响应供应商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响应供应商应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的财务相关报表,2023年12月31日后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响应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谈判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谈判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能满足监理、业主、质检单位质量要求;
(5)供货业绩: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近两年内(2023年4月至开标之日)谈判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2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履约信用:响应供应商近两年(2023年4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响应供应商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及《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7)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响应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审方法
本次响应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审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谈判价法。
6.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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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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