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2,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佳县张家庄村污水治理项目采购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492,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92,4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污水处理工程施工 | 完成佳县张家庄村污水治理项目采购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92,400.00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佳县张家庄村污水治理项目采购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佳县张家庄村污水治理项目采购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2年度至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4年9月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4年9月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供应商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8)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9)供应商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11)省外企业需提供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登记备案且备案信息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信用承诺截图。
(1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磋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人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磋商事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12日 至 2025年09月1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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