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东莞市昌晖电气工程有限公司安丰项目部2025-2026年度汽车起重机租赁框架(二次采购)
2.采购人:东莞市昌晖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3.(请登录)
4.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资金来源情况说明:其他
7.项目分级:二级
8.项目类别:服务类
9.项目概况:东莞市昌晖电气工程有限公司安丰项目部2025-2026年度汽车起重机租赁框架(二次采购)
10.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具体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11.合同签订:本项目由东莞市昌晖电气工程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完成采购工作,并与成交人签订并履行。
12.框架采购结果有效期:(1)框架采购有效期至2026年8月31日。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管控要求如下:1.协议期届满,项目实际发生金额达到需求预测量80%的,若未有新的框架招标结果,则延长本次招标结果至有新招标结果前。2.协议期届满,项目实际发生金额未达到需求预测量80%的,延长该业务协作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1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3.协议期未满,项目实际发生金额达到需求预测量150%,立即终止框架协议。(2)原则上采购成交后至2026年8月31日派工的项目适用本框架结果。
13.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日(日历日)。
14.实施地点:东莞市
二、采购内容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本次采购为二次采购,不再沿用之前采购的响应保证金。曾参与之前采购的供应商,在参与本次采购时需重新递交响应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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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费率(%) |
镇区 |
保证金 (万元) |
标书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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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东莞市昌晖电气工程有限公司安丰项目部2025-2026年度汽车起重机租赁框架 |
1 |
东莞市昌晖电气工程有限公司安丰项目部2025-2026年度汽车起重机租赁框架 |
70 |
90 |
西北区 |
1 |
不收取 |
(二)租赁单价及租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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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种类 |
车型 |
单价(元/0.5台班) |
单价(元/台班) |
单价(元/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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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起重机 |
8T |
400 |
8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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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起重机 |
16T |
600 |
1200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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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起重机 |
20T |
850 |
1700 |
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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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起重机 |
25T |
1088 |
2175 |
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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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起重机 |
30T |
1322 |
2643 |
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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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起重机 |
40T |
1624 |
3247 |
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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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起重机 |
50T |
1992 |
3984 |
4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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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起重机 |
70T |
3212 |
6423 |
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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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起重机 |
80T |
3558 |
7115 |
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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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起重机 |
100T |
6030 |
12060 |
1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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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起重机 |
120T |
7557 |
15114 |
1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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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起重机 |
200T |
13880 |
27759 |
3470 |
注:(1)汽车起重机含大吊车及随车吊;(2)不足4小时算0.5台班,8小时折合1个台班。
租赁期限: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工作时间不足4小时计算为0.5台班,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设备租赁费按日租台班费+加班费结算。
(三)报价方式:采用投标费率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90%为有效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次招标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设备使用费、各种税务费、必须的辅助材料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
(四)结算方式:租赁服务结算总价=∑(对应车型日租台班费单价+加班费单价)×成交费率。
(五)项目概述:成交人为集团辖下子公司提供施工生产类车辆租赁服务,完成施工作业现场的起吊作业。
三、相关要求:
(一)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投标人拥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2、招标人仅在租赁期内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二)租赁设备验收方式:
租赁设备交付验收方法:成交人按照约定将性能良好、运转正常的租赁设备运至交付地点后,由双方共同对租赁设备现场进行检验,经检验符合约定的条件的,由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三)租赁设备的运输、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的各种油料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2、设备在租赁期间内成交人应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3、在工作过程中,如出现设备故障、成交人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招标人,设备因故障造成停工部分成交人应扣除招标人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的租赁费。
4、租赁设备在运输途中及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毁损或遗失,其相关责任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四)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以及技术标准、规程等。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等行为。
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应当及时、如实地报告,并按“四不放过”的要求进行处理,立即纠正暴露出来的错漏,保证不会发生类似的事故、事件。
3、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设备检查、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安全行驶和使用,对自身的工作安全负责。
4、乙方所提供的吊车,各种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整、机械性能良好,安全保护装置(不限于限位器、载荷绳断路器、风速计、液压保护系统、重心保护系统、防碰撞装置)、证件齐全(包括保险、年检等文件)。在设备使用前,甲方应指派专人对设备、操作、安全系统实施进行验收、如不合格影响施工安全的设备,严禁操作使用。
5、乙方提供的吊车应配定机人员,不得随意调动,必须持证上岗。定机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则,遵守施工现场及甲方有关规定,不得野蛮作业和违章操作,并应了解自己的作业环境。由于违章操作而造成机械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或影响工程进度的,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6、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乙方需配备专业起重人员指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负责。
7、吊装作业前,甲方负责向乙方吊车司机进行交底。严禁干超出作业方案以外的工程,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野蛮作业、指挥失误、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8、吊车在吊装过程中,由于设备本身或设备吊钩以下钢丝绳陈旧、过载等原因造成断裂或索具不按规范使用,从而导致人身伤亡事故或影响工程的,均由乙方全部负责。
9、乙方提供的设备在施工期间内,必须保持设备良好、整洁。如夜晚施工,甲方需提供足够的照明条件方可进行吊装。
10、乙方负有责任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乙方负有责任的违章,应服从依据《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执行。
12.在临近带电线路作业的,乙方应配置接地线,按甲方要求进行接地工作。
(五)成交人的义务:
1、为招标人提供性能良好的租赁设备。
2、配备具有操作资格、有长期操作经验、操作熟练的机手,并为配备机手配齐安全防护用品。
3、设备进入招标人施工现场后,成交人机手应服从招标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招标人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4、成交人机手应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严、细、实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如因成交人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其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并赔偿成交人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保证作业人员具备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汽车式起重机特种作业操作证、C1及以上驾驶证等施工作业资质,接受招标人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6、成交人需按招标人要求填报合格汽车起重机清单及起重机操作员名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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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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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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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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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供应商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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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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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人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的。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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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供应商必须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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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在参与报价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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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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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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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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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租赁汽车起重机业绩至少1项,以合同关键页为准,框架合同需提供结算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
五、获取采购文件信息
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5年09月11日20时00分00秒至2025年09月16日20时00分00秒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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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