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中国融通文化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项目见证取样检测服务(第二批)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2025年度中国融通文化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见证取样检测服务(第二批)(编号:gkbz2025091100014)已具备采购条件,经中国融通文化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 2025年度中国融通文化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见证取样检测服务(第二批) | 2025年度中国融通文化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见证取样检测服务(第二批) | 1 | 项 |
项目计划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以实际签订的检测合同为准。
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市,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符合国家、北京市及行业相关标准和采购文件规定。
其他:(1)采购类型:工程服务类。
(2)采购范围及采购规模:文教公司办公装修改造项目等7个项目的见证取样检测服务采购,详见《第五章 服务需求》。
(3)本项目采购控制价:最高响应限价为北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房屋建筑安全鉴定行业协会下发的《关于印发<北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指导价(2011修订版)的通知>(京检鉴协[2013]01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45%(即所报下浮率应在[55%-100%)范围内)。供应商报价高于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4)成交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1名。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加盖公章。审计报告至少提供经第三方审计单位盖章的报告正文签字页,及三表一附注。2025年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纳税和社保记录,响应人须提供响应截止期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入账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重大违法记录情况: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响应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6)信誉要求: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www.plap.cn)列入失信名单;供应商自身及其控股或管理关系等公司未被列入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商业活动“黑名单”,上述内容须提供响应截止前7天内的网站截图或者承诺书或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该项目评审时现场查询;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并退出;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9)供应商资格要求:具备省级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授予的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CMA证书,批准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至少包含水泥、砂浆、混凝土、砖、钢筋、涂料、门窗、碳纤维布(片)、结构加固用锚栓、浸渍胶、植筋胶、粘钢胶、结构锚固承载力、粘钢粘接强度、碳纤维粘接强度、防腐涂料厚度检测、防火涂料厚度检测等)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至少3个近3年(自2022年09月01日至2025年08月31日止,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已签订的单项合同额不低于4万元且检测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见证取样检测服务业绩。须提供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首尾页、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的清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1)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5-09-11 18:00:00起至2025-09-16 18:00:00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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