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礼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整改项目已由张家口市崇礼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崇数政建备字【2025】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崇礼区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崇礼区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招标编号:(请登录) 2.1.2项目名称:崇礼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整改项目 2.1.3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吉庆沟村拆除并安装原安装光伏组件242块,拆除并安装固定支架3.85吨,安装直流电缆3000米;上碌碡沟村拆除原安装光伏组件286块,拆除并安装固定支架4.55吨,新安装630WP光伏组件146块,新安装110KW逆变器1台,新安装固定支架3.85吨,新安装汇流箱1台,新敷设低压电缆150米;白化沟村拆除并安装原安装光伏组件264块,拆除并安装固定支架4.2吨,安装直流电缆3000米,以及配套电缆保护管,电缆桥架、接地和原围网拆除及重新安装等其他工程。 2.1.4建设地点:张家口市崇礼区白化沟村、上碌碡沟村、吉庆沟村。
2.2 招标范围:崇礼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整改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3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内完工(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2.4 质量标准:合格,并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2.5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
3.1.3信誉要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核实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
3.1.4其他要求:1)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1.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1.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12 09:00:00至 2025-09-17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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