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请登录)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东院院内二期地块西南角,鲲鹏路西侧,尚礼路南侧。
3.2 工程规模:地上5层,无地下室,建筑面积约8621.9㎡,建筑高度23.5m,包含制剂室、药物实验室、办公室、示教室和会议室,其中净化区域面积约500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暖通以及其它公共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额(含设备)约7500万元。
3.3 招标范围: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药学楼建设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两年)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安全管理以及其他方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地基基础及桩基工程、主体工程、人防、消防工程、装饰装潢工程、外幕墙、外管网、设备工艺、给排水及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通风与采暖工程、电梯工程、单位工程内强弱电工程、亮化、景观园林工程等与本项目工程有关的所有内容)。
3.4 要求工期:符合施工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监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3.5 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4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 壹 个标段。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
5.2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3.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建工程。
(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监理服务。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22年9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9月11日至 2025年09月18日 17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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