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常规印刷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对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常规印刷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2服务地点: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2.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规
2.4样品要求:
(1)样品项目、规格、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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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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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70克双胶纸 |
A4 |
张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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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80克皮纹卡纸 |
A3 |
张 |
1 |
|
3 |
无碳复写纸 |
A4三联 |
份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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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80克牛皮 |
A4 |
张 |
1 |
|
5 |
150克牛皮 |
A3 |
张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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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300g铜版纸 |
A4 |
张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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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30g白卡纸 |
A4 |
张 |
1 |
|
8 |
票据纸 |
A4 |
张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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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发文稿纸 |
A4 |
张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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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不干胶标签 |
A4 |
张 |
1 |
(2)样品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单位需按照公告要求提供样品,并在开标前将样品寄(或送)到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过时不予接收)。
(3)样品包封要求:投标人递交样品时须用不透明的纸盒或不透明的袋密封、遮挡样品(样品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需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如因投标人未完好密封造成的泄露信息等任何情况,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评审专家将依据(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样品进行评审打分。成交投标人的样品将交由招标人封存,供货验收时作为核验依据。未成交的样品由招标人通知自行取回。
2.5交 货 期:接到通知后7日内交货
2.6结算方式:按季度实际采购量结算
2.7合同期限:三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盖单位章);
(2)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盖单位章或2023年度至今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方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办公场所。(提供场所房产信息或租赁合同)
(2)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订的年度常规印刷项目合同不少于3份(提供合同复印件盖单位章)或提供3份不少于1万元的常规印刷品结算发票(复印件盖单位章)。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元(RMB:伍仟元整);
(2)招标公告发布及报名时间:2025年9月11日14:00至2025年9 月16日(其余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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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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