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内容:承揽重庆市某区雪亮工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监控点位(智能交通卡口、违停、红绿灯搬迁)采购采购,20个智能交通卡口/违停/红绿灯路口杆件迁移及管道开挖,设备搬迁调试,电源线布放等相关工作内容,采购预算:350000元(含税)。
1.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1.3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1.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不含税总价限价,最高不含税总价限价为339805.83元,供应商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将作否决处理。
1.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基本要求: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2资格要求:供应商需提供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支撑承诺书。(提供原厂支撑承诺书)
2.3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4增值税承诺: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存在纳入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通信服务重庆市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及各分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未解除的。
注: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6联合体、分包、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价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其应答将被否决。
4.询价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5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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