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工务段 委托,现就 唐包线K595+300-K595+500上下行路基下沉整治工程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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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序号 |
工作内容 |
工作量 |
工作地点 |
工作时间 |
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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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1 |
唐包线K595+300-K595+500上下行路基下沉整治工程 |
详见图纸 |
唐包线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11月30日 |
9%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等级: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具备铁路工程施工。
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其他要求。
(4)本条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单位不能为联合体,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4、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独立法人企业,有固定的办公地点,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必须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
5、投标人须具有近3年内铁路营业线施工相关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集团公司管内中标工程有过未履约情形的投标单位,或违反集团公司施工相关规定的投标单位,禁止投标。
7、投标人在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近3年内有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8、投标人须具备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和施工方案审批的能力,并承诺承担施工中与沿线政府及牧户协调工作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风险。
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1 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犯罪记录。
10、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具备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1、投标单位须在人员、设备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确保11月30日前完工。
12、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税金、材料倒运、永久征地、临时用地、整修便道、临时施工便道、砍伐树木、植被恢复等费用,甲方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13、信用、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得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技术服务人员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 “黑名单”且在公布期;未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技术服务人员未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近三年未受到国家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限期整改及以上处罚的;投标人及投标人法人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交递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自行承诺,附官方网站查询页并盖单位章。
14、未尽事宜,合同中明确。
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5 年 09 月 11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5 年 09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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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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