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概况
2.1.1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 18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SG18-2标段:民丰站(不含)~时代大道站(含)~闻堰站(不含)一站二区间,包含桥梁拆复建、管线迁改、交通导改等施工内容。主要内容为:(1)时代大道站为地下二层双柱三跨箱型框架结构,车站共设3个出入口,2个紧急疏散口,3组风亭。(2)民丰站~时代大道站区间隧道为盾构法施工,盾构区间共设置4个联络通道;时代大道站~闻堰站区间隧道为盾构法施工,盾构区间共设置3个联络通道。
2.2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3.1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仅适用铁路项目) ;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ISO9000认证等。
②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③ 履约信用: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 1 年1月1日至 投标 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 1 年1月1日至 投标 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近三年无关于甲方供应方面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发生。投标人近 3年不得存在对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子(分)公司及所属项目进行诉讼的情况,或被列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失信供应商名册内的供应商。
④ 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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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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