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竞谈条件
本竞谈项目业主单位为陆河县代建项目事务中心,项目建设资金来自陆河县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竞谈人为中铁雄安建设有限公司粤北地区分布式光伏施工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竞谈条件的施工物资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进行公开竞谈。
1.2竞谈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运管〔2020〕241号);
1.2.6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陆河县,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1035.0098万元。总工期为128个日历天。
施工内容为沿旧路改建,主要包含黄塘村至新丰村、水唇村至下社村、健身中心至枫林、松林至仙枣径、横龙村至埔尾村、罗庚坝村至长营村单改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旧路面修复、新建拓宽段路基路面、涵洞及交安工程等,总长度9.381km。本项目采用三、四级公路Ⅰ类标准进行设计,设计速度15km/h-30km/h。
详见竞谈公告附件三:竞谈物资、包件清单及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3.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商品混凝土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竞谈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1.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必须具有生产商品混凝土的生产能力,混凝土日产量不低于2000m³,需满足采购方使用要求,产品质量可靠。
3.1.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需提供连续两年(2023-2024年中任意一年)财务相关报表(财务相关报表需提供扫描件);并有一定的垫资能力;期间新注册的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省、市政行业规范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2023-2024年)由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招标物资或原材料质量检测报告至少一份。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竞谈物资或同类物资近两年(2023-2024年)房建或市政等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不少于1份(附合同复印件)。
3.1.6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2023-2024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2023-2024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供应商在近两年(2023-2024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能是中国铁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警示名录中的禁用单位。
3.1.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授权文件;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3.2沥青混凝土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竞谈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必须具有生产沥青混凝土的生产能力,沥青混凝土日产量不低于2000吨,需满足采购方使用要求,产品质量可靠。
3.2.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需提供连续两年(2023-2024年中任意一年)财务相关报表(财务相关报表需提供扫描件);并有一定的垫资能力;期间新注册的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省、市政行业规范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2023-2024年)由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招标物资或原材料质量检测报告至少一份。
3.2.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竞谈物资或同类物资近两年(2023-2024年)房建或市政等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不少于1份(附合同复印件)。
3.2.6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2023-2024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2023-2024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供应商在近两年(2023-2024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能是中国铁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警示名录中的禁用单位。
3.2.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授权文件;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4.竞谈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竞谈者,请于2025年9月11日-2025年9月15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竞谈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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