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单名称:福建华电金湖电力有限公司各电厂水下建筑物缺陷处理
三、采购单位: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工程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5-09-15 10:00
八、开工时间:2025-09-30
九、备注:
十、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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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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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建华电金湖电力有限公司 |
水下建筑物缺陷处理 |
9%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资质要求:供应商同时具有:(1)中国潜水救捞行业协会潜水服务能力与信用等级证书潜水作业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住建部颁发的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完工时间为准),具有不少2项水下建筑物的施工(已完工)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所有业绩均应提供(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提供业绩的完工支撑材料,如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3.信誉要求:(1)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2)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4.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2)被责令停业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
6.其他要求:三年内在福建公司不得发生有负有责任的人身死亡事故或较大设备事故;二年内在福建公司不得发生有负有责任的人身重伤事故或一般设备事故;一年内(一个检修周期)安全信用分值不得低于60分;半年内安全信用分值不得低于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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