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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二公司京粮粮贸公司8处粮食仓储设施升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设计、施工、采购)工艺设备2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二公司京粮粮贸公司8处粮食仓储设施升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设计、施工、采购)工艺设备2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二公司京粮粮贸公司8处粮食仓储设施升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设计、施工、采购)工艺设备2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2025-J(请登录) 1.3采购人: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工艺设备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基本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以及垫资的能力。 (2)财务要求: 提供近两年(2023年至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或近3个月(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的完税证明资料。 (3)业绩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起始时间为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基准日向前推算的日期)至少3项类似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封皮页、供货内容页或合同金额明细页(金额可以模糊化处理)、签订时间等关键页及签署页)等资料。 (4)其他要求: 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实缴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需提供实缴资金凭证:企查查或天眼查截图;工商局或银行出示的实缴证明;一年内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上述实缴资本证明材料提供其一即可)。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三年内移动式登高输送机的检测报告或产品合格证。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自查询截图。最终成交供应商如不是生产厂家,签订合同时应提供品牌授权书。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被列入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被列入新兴公司IV级供应商和新兴公司供应商黑(灰)名单管理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购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9月10日 19时00分到2025年09月14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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