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石化公司2024-2025年参股质量评估审计 服务合同采购项目 2025-09-11
| 项目名称: | 华北石化公司2024-2025年参股质量评估审计 服务合同采购项目 |
| 项目概况: | 围绕经济性、战略协同性、管理有效性等重点内容,对参股公司2024年12月-2025年9月盈利能力、价值创造潜力、公司综合治理等方面进行综合性分析审计,必要时可追溯至中石油参股至今各年度,同时对参股公司资金使用和主业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分析评价。承接审计机构通过现场办公方式完成审计服务,应满足随时到场工作要求,保证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
| 项目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 |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 项目分类: | 其他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资质条件:承接审计服务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如下 1. 依法设立,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治理机构健全,内部控制和监督制度完善; 3. 具有政府主管部门授予的执业许可;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物质条件、项目管理能力;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业绩; 6. 具备完善的内部执业质量控制体系,执业质量优良,且不存在下列任一情形: (1)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暂停部分或全部经营业务、责令停业等行政处罚,尚未完成整改、恢复业务资质;或因承担业务受到上述行政处罚后恢复业务资质未满三十六个月; (2)近三年内因承担业务受到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三次(含)以上; (3)近三年内因项目质量问题被监管部门书面警示两次(含)以上。 以上内容需要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执业许可证明并逐项提供法人承诺书。 (二)信誉要求: 1.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上内容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截图证明,截图需显示网址) 2.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石油同级(及以上)企业通报或列入黑名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上内容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三)业绩要求 近三年在炼化行业有同类业绩至少2个,(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主要合同条款和合同签字页扫描件、有效发票等证明资料)。 (四)人员要求 审计项目组需设置项目经理1名,主审1名,其他成员2名。项目经理和主审需由注册会计师和中级会计师以上级别人员担任,其他成员需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审计人员担任。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项目组成员: 1. 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吊销执业证书或暂停执业行政处罚,完成整改、恢复执业资格未满三十六个月; 2. 近三年内因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3. 近三年内担任主要成员的项目因质量问题被监管机构书面警示。 以上内容需要提供项目组人员会计师资格证明并逐项对上述情形做出承诺。 |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1. 获取时间: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5日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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