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JTH
项目名称:东侨邮政大院二轮车停车棚改造及部分停车场所扩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库内二次采购)
招标控制价:11.5万元(人民币)
发包价:10.3178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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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控制价 (元) |
发包价(元) |
K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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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东侨邮政大院二轮车停车棚改造及部分停车场所扩建 |
115000 |
103178 |
1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执行《关于全省零星修缮项目投标人入围(资格预审)采购结果及二次采购实施相关事项要求的通知》(集中采购结果〔2025〕20号)。
2.凡在中国境内注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工程建设的投标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2.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
2.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与邮政企业合作过程中无违法或不良记录或无违约行为,未发生法律纠纷的书面声明。
2.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声明文件)
2.6.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文件)。
2.7.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原件。
2.8.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与声明》原件。
2.9.投标人应提供《采购投标人承诺函》原件。
2.10.投标人应当为中国邮政福建省分公司全省零星修缮项目入围投标人。(提供全省零星修缮项目投标人入围(资格预审)采购项目宁德合同包的中标通知书)
3.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以省分公司入围招标的投标文件中响应的资格条件为准,不再对资格、符合性进行评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1日起至 2025年09月17日止,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 元(人民币)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8日0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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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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