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招标内容:庆城县2025年人病兽防联防试点配套物资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三、预算金额:3000.00元。
·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 五、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 1.2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1.3投标人须提供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采购活动前六个月的任意一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等)。
· 1.4投标人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采购活动前六个月的任意一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 1.5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见格式文件);
· 1.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标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信用查询平台,查询截止时间同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
·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七、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 1.请于2025年9月11日8时30分至2029年9月12日18时00分进行投标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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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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