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QYZC
2.项目名称:西峰城区新能源充电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3.预算金额:24423595.76元。
4.最高限价:24423595.76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西峰城区新能源充电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涉及庆阳市西峰区24个停车场点。此部分停车场在现状停车位安装充电桩。具体点位如下:什社乡人民政府南侧停车场、肖金农贸市场停车场、肖金塔西侧停车场、世纪公馆东侧停车场、城中央二期西侧停车场、凤凰圣境南门停车场、汽车南站北门停车场、科教苑东门停车场、凤凰大境东门停车场、豪庭春天南门停车场、海绵公园东侧停车场、科教苑西门停车场、庆阳市康复医院停车场、豪庭名苑北门停车场、西峰工业园区停车场、锦绣城东门停车场、市直机关小区北区停车场、市直机关小区南区停车场、电信公司北侧停车场、庆阳市福利院停车场、董志镇胡同赵村村部门前、长兴园小区二区停车场、陇东学院教职工公寓小区停车场、彭原停车场。
24处停车场共计建设充电车位292个(其中:120kw直流充电车位250个,60kw直流充电车位1个,30kw直流充电车位5个。另外:彭原停车场为720kw充电堆3台,超级快充车位6个,快充车位30个)。同时,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智慧运营管理系统,前端采用车位管理设备,后端搭建一套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构建成一套完整的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同时具备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7日。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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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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