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西站新建调车安防系统配套非集中区调车进路采集和接口技术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北京华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乌鲁木齐西站新建调车安防系统配套非集中区调车进路采集和接口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内容:乌鲁木齐西站新建调车安防系统配套非集中区调车进路采集和接口技术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2.2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
2.3 服务地点:乌鲁木齐西站,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a.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
b.投标人须为系统生产商且具有该系统自主知识产权,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过去一年(2024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提供投标人开户银行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个月内(2025年6月以后)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3)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同类产品在国铁车站适配非集中区调车作业安全防护场景下运用(不少于 10 组道岔的规模),须提供不少于3份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产品未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同时须提供不少于1份在国铁车站履约情况证明和运用报告。
(4)信誉要求:
a.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需提供投标文件提交之日前一周内的查询记录供参考,实际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站:“信用中国”网站);
(5)其它要求:
a.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 近三年内(2022年~今),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c. 未与受托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咨询及编制规范等服务的供应商有关联(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d. 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e. 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f. 投标人无因产品质量或服务引起的不良市场反应及投诉。投标人没有被相关部门责令停业,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g. 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会造成产权纠纷(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h. 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7日16:30(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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