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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202-440282-04-01-669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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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南雄市乡村振兴和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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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南雄市乡村振兴和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南雄市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期)土建工程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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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南雄市乡村振兴和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南雄市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期)土建工程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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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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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南雄市油山镇孔村、黄坑镇小陂村、黄坑镇塘源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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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市财政资金 100% |
资金来源构成 |
市财政资金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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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2) (1)勘察部分: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 (2)设计部分: 设计内容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初步设计(含概算);②施工图设计;③调整并优化设计和在工程施工期间指导和解决施工难题;④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相关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其他要求。 招标规模:建安工程费585.00万元、勘察费约6.44万元、设计费约16.2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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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在油山镇孔村、黄坑镇小陂村、黄坑镇塘源村拟新建3个烤房群共计90座烤房(其中油山镇孔村30座、黄坑镇小陂村40座、黄坑镇塘源村20座),建设内容包含三通一平、场地硬化、编烟工作棚、围墙大门、电气、排水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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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工期:15个日历天,各阶段实施期限如下: (1)勘察、初步设计、概算阶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勘察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 (2)施工图设计阶段:自初步设计通过之日起 5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 备注:勘察、设计总工期不包含初步设计经专家评审及施工图审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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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贰拾贰万柒仟贰佰壹拾贰元肆角整(¥227212.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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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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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1.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1.3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勘察、设计企业分别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 ①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3)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4)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设计单位仅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的,应当自行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建筑专业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招标人同意,将其他专业设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②勘察企业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2.3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相关人员要求 3.1拟委派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3.3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禁止投标条款 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单位名称拒绝原因1南雄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2广东君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3南雄市农业农村局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4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为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单位5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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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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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请登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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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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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9月10日18时 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10日9时3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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