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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肇庆市鼎湖区沿江片区发展综合提升项目道路配套建设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10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由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肇庆市鼎湖区沿江片区发展综合提升项目道路配套建设工程(二期)位于鼎湖区。坑口街道,道路北起于东进大道(国道321),南至鼎湖大道,中间与规划和悦路平交,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为50km/小时,道路路线全长0.59km,道路面积9010m²,规划道路宽45m,近期仅实施西侧半幅,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及通讯管网工程;其中拟建桂湾掉头车道道路安全整治子项位于坑口街道,始于桂湾掉头车道,止于鼎盛路,建设内容包括路面整治、标识标牌等。

2.2 施工周期
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2.3 其它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质要求
具有劳务施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在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的“合格劳务队伍”或经项目部资格预审合格并在三个月内能够完成注册的公司法人或委托人,在其企业资质规定的范围内参与项目投标。

3.3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3.4 业绩要求
具有类似施工业绩,投标时须提供有效合同的复印件;
3.5 信誉要求:合同履约率100%;
3.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
3.7 所有入围单位若要承揽本项目工程,必须满足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准入要求方可承建工程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5-09-15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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