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宜昌市猇亭区桃子冲物流中心项目已由宜昌市猇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宜猇发改审批【2025】3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区级财政资金及争取上级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宜昌市新中盛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宜昌市猇亭区桃子冲物流中心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宜昌市猇亭区。
2.3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32000㎡(约48亩),主要建设2栋物流仓库19920㎡、1栋管理用房1750㎡、1栋卡车换电站约400㎡,配套建设门房、配电房等辅助用房约500㎡,并同步建设停车场、充电桩、给排水、供电、消防以及园区道路和绿化等配套设施,具体实施内容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包含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文明施工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竣工文件收集整理、组织协调等。为施工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质量保修期的监理。
2.5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6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合同施工工期要求。
2.7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合同施工质量要求。
2.8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各单项工程施工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同施工缺陷责任期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包括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总人数不少于6人[其中: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3人],须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若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其中总监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未任职于宜昌市行政区域以外项目。当项目总监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应取得已担任项目业主书面同意,并为本工程配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且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须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其分公司;
6、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22日17时3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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