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神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1万吨绿色新能源铝箔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云南神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根据项目建设规划,现对冷轧车间AGV自动化套筒转运系统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
2.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3.采购范围
3.1项目名称:云南神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1万吨绿色新能源铝箔项目。
3.2项目地址:云南富宁产业园区。
3.3项目规模:年产11万吨绿色新能源铝箔。
3.4本次采购设备名称及数量:冷轧车间AGV自动化套筒转运系统1套。
3.5采购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3.6付款方式(供应商可按照以下节点,自行提出各阶段付款比例)
3.6.1到货验收款:标的物全部到达采购人交货地点,经双方到货验收合格,供应商10日内开具合同金额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挂账后60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60%的到货验收款。
3.6.2安装调试款: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并正常运行30天,双方根据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合同及技术协议等约定对系统进行试验、考核和最终验收,双方在签署验收单后,采购人6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30%的安装调试款。
3.6.3质保金:合同金额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12个月,双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后,标的物进入质保期,质保期满后标的物无任何质量问题或其他争议,采购人60日内支付质保金。如质保期内合同标的物有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从应付成交供应商质保金中扣除相应款项,不足部分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发出通知后3日内另行补齐。
3.6.4支付方式:半年期银行承兑支付。
3.7交货地点:云南富宁产业园区云南神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1万吨绿色新能源铝箔项目施工现场。
3.8交货及安装调试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50天完成交付,其中:设计及制造周期120天,安装调试周期30天。(根据施工现场进度,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工程进度调整交货期,成交供应商须积极配合)。
3.9发票开具: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国家增值税税率政策调整,不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合同单价及金额随国家税率调整做相应调整。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4.2供应商应为本次项目货物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提供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资格声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参照附件格式填写。)
4.3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员必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被授权代理人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4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情况。(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今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1年未经正式年度审计的需提供开启前3个月内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5业绩要求近3年(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1项AGV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体现项目内容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提供合同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无效。
4.6信用要求: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信用中国”网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上述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4.7供应商未被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采购人自行查询)
4.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禁止转包、违法分包。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采购人自行查询)
4.9供应商提交资料为复印件或扫描件的,供应商应在复印件或扫描件上加盖公章。
5.谈判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启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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