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7年专卖移动执法设备采购招标项目
预计采购金额:人民币198.852万元(含税)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最高限价:人民币198.852万元(含税)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合同履行期限):专卖移动执法设备标准套装新增采购:自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有效《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设备采购供货周期不超过45天,自具体执行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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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组件 |
采购数量(台/套) |
拟中标人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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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移动执法设备标准套装 |
23(套装) |
一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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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移动执法终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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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便携式热敏仪 |
5(单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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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执法记录仪 |
151(单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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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移动执法工具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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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身份证识别授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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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移动数据服务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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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视频采集工作站 |
7(单配) |
注:1、采购数量仅为预估采购数量,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周期内签订采购合
同约定的具体数量为准。
2、投标人对所有规格货物都必须提供完整报价,否则将导致该投标被否决。
3、本次采购需求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专卖移动执法设备标准套装(含
分项设备组件)新增采购。二是设备本体维保费用(含分项设备组件、指超出
免费维保期满后)。三是主要零配件更换维修费用。
4、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表本公司及下属各区局(有限公司)对上述
标的进行招标。中标合同(框架合同)由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与中
标人签订,具体执行合同(采购及维保合同)由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授
权的下属各区局(有限公司)与中标人分别签订,招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由签订
具体执行合同的买方继承。
二、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骗取中标和经济刑事案件;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日期起至今]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9月10日~2025年9月15日每天(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9:00时~16: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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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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