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古蔺县再生水基地建设项目(永乐再生水厂)(项目名称)已由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502-510525-04-01-231813】FGQB-00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古蔺县蔺帆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古蔺县蔺帆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泸州市古蔺县。
2.2 建设规模:新建永乐再生水厂,提质改造。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再生水厂区工程、配水管网工程、加压泵站再生水取水点等。
2.3 工期:1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有)等所示的全部施工内容。
2.5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开工并完成”等表述。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最多2家(含2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已经组成的联合体单位允许在本项目其他标段进行投标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本项目其他标段中投标;(4)牵头单位须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5)投标保证金由牵头单位缴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12日开始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09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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