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组串式逆变器采购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中材海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中材海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规划装机容量36.13986MWp(直流侧)。
2.2招标范围:组串式逆变器250KW 120台(暂定)、通讯箱15套(暂定)及配套附件(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杂费(车板交货,自行评估运距及相关风险)、技术资料、技术服务、检测等。报价需要报每台单价(附件及其他杂费包含在设备单价中),投标总价按以上暂定价格计算。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
2.3计划工期:计划2025年10月中下旬交货60台,11月上旬交货60台(暂定)。
2.4项目地点: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
2.5质量要求:满足所有安装施工要求以及质量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
(2)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有关资格文件复印件:
专业认证机构对供货250KW组串式逆变器出具的认证证书和完整的证书附件。如:国标认证/检测报告、能标认证/检测报告、效率认证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加盖公章;
(4)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自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至少 5 项类似设备供货业绩,具有组串式逆变器(单台250kW 及以上)单项合同的国内合同业绩,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签署盖章页、合同关键页、付款凭证扫描件等材料;
说明:业绩证明材料中的卖方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变更名称的除外),否则该业绩视为无效。若投标人提供的某一业绩为框架协议业绩,需进一步提供能反映该协议下真实签约的证明材料,例如框架下签订的具体合同的扫描件、框架内订货函等,否则该业绩视为无效。若提供的某项业绩证明材料为补充协议,则必须同时提供原合同扫描件,否则该业绩视为无效。当投标人为与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属同一集团公司的销售企业时,提供业绩标的物生产商应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否则该业绩视为无效。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买方注册地若不在中国,则认为该业绩非国内业绩,视为无效。委托加工等代工合同视为无效业绩。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3.2其他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财务未处于资产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态;未出现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 年 9 月 10 日至 2025 年 9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 时,下午12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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