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建设场地需要,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对日照嘉华2#生料磨系统和篦冷机相关构筑物及机电设备拆除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项目概况:日照嘉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2500t/h熟料水泥生产线一条,其2#生料磨系统主机设备为一台4.6x(9.5+3.5)球磨机,一台ZX3000选粉机,配有CZS8.5×30增湿塔一座,篦冷机为NC33217-3.3×21.7m。因技术改造需对2#生料磨系统(包含增湿塔)和篦冷机相关构筑物及机电设备进行拆除。
(二)采购范围:
1.此次招标内容:日照嘉华新材料有限公司2#生料磨系统(含增湿塔)和篦冷机相关构筑物和机电设备进行拆除施工。并按照要求将拆除的设备设施放置到规定位置。
2.原料磨房等主要建构筑物和大型设备拆除需制定专项拆除施工方案。3.拆除范围主要为:生料磨系统机电设备(包括原料磨、选粉机、入料皮带机、出磨提升机、循环风机、粉煤灰钢板仓等机电设备和钢平台、楼梯、护栏、防雨棚等钢构);增湿塔及其下料设备;高温风机出口至窑尾收尘入口各非标管道;篦冷机及其油站;篦冷机配套冷却风机;篦冷机厂房内风管道;生料磨系统除增湿塔外的地上建筑物和地下基础。
4.具体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机电设备规格型号和数量以现场踏勘为准。投标方必须到招标方施工现场进行现场勘察并与招标方书面确认相关构筑物和机电设备的拆除范围。本次拆除范围内的主机设备、气管、水管、电缆可再利用部分须保护性拆除。
5.建筑物及基础按照块状物拆除后并按规定地点存放(本公司院内),拆除、转运、存放等过程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环保要求。拆除产生的垃圾和建筑物碎块由投标方合规妥善处理,费用由投标方支出。
6.不允许爆破拆除。
(三)项目地点:山东省日照市莒县闫庄街道日照嘉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现场。
(四)工期:35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投标委托书(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2.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容中需含构筑物或建筑物拆除,企业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必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提供证明材料及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后附)。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加盖公章。
4.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相关类型工程和项目业绩表1份及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往来银行流水证明或发票)。
5.项目拆除应设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并必须具有安全资格证书,提供证明材料。
6.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有企业法人任命本拆除项目的委托书,提供证明材料。
7.拟派施工人员均持证上岗,提供拟派人员一览表及完成本工程所需具备的证件(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人员、安全员、焊接人员相关证书)需提供原件。
8.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投标人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包括中央和各地方财政部门作出的处罚,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查询截图。
9.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禁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不得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7日,9: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1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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