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新华书店合肥滨湖银泰城店道具软装及标识采购安装项目
1.2采购人: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2.1询比类别:货物
2.2项目概况:新华书店合肥滨湖银泰城店道具软装及标识采购安装项目,该项目地点位于合肥滨湖银泰城
2.3项目地点:合肥滨湖银泰城
2.4询比范围:本项目位于合肥市滨湖新区银泰城商业综合体内的新华书店滨湖银泰城店。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书店建设所需的配套家具及展示道具,具体涵盖高柜、平展台、中岛展台、陈列配件、异形陈列道具、书店配套标识系统、前言后记主题吧台道具等。详细规格、数量及技术要求以随附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5资金来源:自筹。
2.6交货及安装周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具体供货时间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通知为准。
2.7免费质保期: 2年
2.8最高限价: 1880480.73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比;
3.3供应商按询比文件要求提供了无行贿犯罪承诺;
3.4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询比,违反规定的,相关询比均无效,以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
3.5被采购人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供应商在取消资格期限内不得参加询比。
3.6 信誉要求: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1)响应人以响应当日起追溯前三年,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在(项目归属地)市级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资格;
2)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 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响应当日起追溯前三年,响应当日在信用中国等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4) 响应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响应当日起追溯前三年,响应当日在信用中国等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5)响应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以响应当日起追溯前三年,响应当日在信用中国等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3.7响应人确保成交后本项目能够一次性通过采购人相关部门验收,否则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9日(北京时间,下同),……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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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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