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6年信息技术工程可研勘察设计一体化服务内部直接采购;
1.2采购编号:HG2025
1.3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拟采购申请事项:
根据集团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直接采购目录(2025版)》(内电物资〔2025〕16 号)文件,该工程勘察、设计服务供应商已备案,符合特殊采购策略要求。
1.6拟采用供应商:内蒙古威信通电力通信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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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采购内容 |
分项限价(元) |
招标控制价(元) |
项目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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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202508-343 |
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6年信息技术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内部直接采购 |
呼和浩特供电公司和林地区35kV变电站信息内网接入改造 |
11000 |
330000 |
信息通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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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供电公司部分二级单位信息内网设备更换改造 |
160000 |
信息通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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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供电公司信息外网设备升级改造 |
129000 |
信息通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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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供电公司清水河供电分公司信息机房动环系统改造 |
30000 |
清水河供电公司 |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至2026年12月31日。
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项目的能力;
2、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3、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竞标;母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竞标;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中竞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竞标:母子公司不得相互借用任何资质、业绩;
4、参加本次采购项目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不良记录,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5、近年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供应商不良行业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供应商名单;
6、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7、在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8、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投标人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投标人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投标人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9、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投标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10、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专用资格要求:
根据集团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直接采购目录(2025版)》(内电物资〔2025〕16 号)文件,该工程勘察、设计服务供应商已备案,符合特殊采购策略要求。
4.异议受理:
供应商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过期不再受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5日下午17:00,……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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