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平采招标-2025-118 2、项目名称:###市妇幼保健院危重孕产妇诊断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000,********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平公资采********号-1 ###市妇幼保健院危重孕产妇诊断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范围:###市妇幼保健院危重孕产妇诊断救治能力提升项目所需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质保期:3年(自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合格后算起)。********供货及安装期:自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包括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实施工作,使设备进入良好运行阶段);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2022年1月以来承担过得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份);********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并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的投标【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 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截图】;********需提供“****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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