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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呼和浩特分局大青山管理站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项目—10kV配电及空气能热源泵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10 收藏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呼和浩特分局大青山管理站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项目—10kV配电及空气能热源泵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呼和浩特分局大青山管理站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项目—

10kV配电及空气能热源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其他资金:中央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呼和浩特分局大青山管理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本工程为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呼和浩特分局大青山管理站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项目—10kV配电及空气能热源泵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呼和浩特分局大青山管理站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项目—10kV配电及空气能热源泵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呼和浩特分局大青山管理站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项目—10kV配电及空气能热源泵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

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7、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显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8、投标人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记录;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09-09 14:00:00到2025-09-16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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