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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藏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海北藏族自治州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1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第二批)救护车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第二批)救护车购置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公司不能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通信等特殊行业外)。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7、投标人所投的整车产品须是已列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车辆生 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 产品公告》目录中列明的“救护车”车型,提供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公告网站截图及相关附件为证明材料。
8、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9日2025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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