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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安乡镇污水运营项目次氯酸钠采购(三次公告)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10 收藏项目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概况:金安区乡镇18座污水处理厂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金安项目18座污水厂站次氯酸钠采购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六安市金安区18座污水厂站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条件: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1)次氯酸钠制造商参加询比: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次氯酸钠)。(2)次氯酸钠代理商参加询比: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次氯酸钠)、次氯酸钠制造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次氯酸钠)。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完整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4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2项次氯酸钠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2)次氯酸钠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3)供应商具备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响应文件中提供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供应商不具备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可将次氯酸钠运输工作进行委托,相关分包(委托)合同在合同签署时向甲方进行备案,并在本次响应文件中提供:①拟受托人(运输单位)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②拟受托人(运输单位)承担本项目次氯酸钠运输工作承诺书。(4)供应商须出具书面承诺,承诺在本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提供的货物产品性能、质量均满足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人要求”。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比。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10日  到  2025年09月15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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