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宜鑫矿业有限公司可克萨拉一带铜钼多金属矿区地质勘查建设项目已由精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疆宜鑫矿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地质勘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疆宜鑫矿业有限公司可克萨拉一带铜钼多金属矿区地质勘查建设项目
2、项目地点:(请登录)
3、建设规模:对新疆精河县可克萨拉一带铜钼多金属矿区进行勘查,勘查面积7.83平方千米。
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形测绘、地质测量、物化探测量、钻探工程、槽探工程及岩矿测试等工作,提交详查、勘探报告,为下一步矿山建设相关工作提供地质依据。(详见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5、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详查、勘探设计论证编写工作;2025年12月1日前完成详查外业工作,并在招标人办理探矿权保留或延续申请期限内协助完成相关申请材料的准备及提交工作;2025年12月31日完成勘探外业工作及勘探成果报告的编制、评审工作;2026年03月31日前完成详查成果报告的编制、评审及所有项目资料的归档工作。
6、质量要求:勘查工作及成果符合国家、地区或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通过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7、安全要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冶金矿山安全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人有关安全、环保规定,并接受招标人的安全、环保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遵循安全、环保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至少1项1000万元及以上的固体矿产地质勘查项目业绩。(上传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自然资源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https://dkjgfw.mnr.gov.cn/)”未被列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9月10日至2025年10月09日09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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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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