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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新进港货站全流程智慧物流设备系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日期:2025-09-10 收藏项目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广州白云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新进港货站全流程智慧物流设备系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单位:项)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

1

新进港货站全流程智慧物流设备系统项目咨询设计服务

1

492182.00

492182.00

 

2

新进港货站全流程智慧物流设备系统项目伴随运行服务

1

377934.00

377934.00

 

合计

870,116.00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1.5.1 咨询设计服务内容:

根据《新进港货站智能货架及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制定详细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托盘立体库系统、库区定位模块、智慧数字月台、进港危险品运输航司资质核查、新进港货站智能货架及系统国际货站运控平台等内容。咨询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需求分析,包括功能指标、系统性能指标、系统接口需求等。

(2)方案设计,设计内容包含新进港货站全流程智慧物流设备系统项目设计原则、总体目标、系统架构、子系统接口、功能布局设计、工艺流程细化、流量核算、设备详细参数、智能货架系统的运行控制要求、采购设备清单等。

(3)项目实时计划,计划包含项目实施整体进度计划、项目实施关键节点、各个子系统施工进度计划等内容。

(5)项目投资,包括项目投资概算明细。

(6)项目技术规格书编制:根据项目需求编制新进港货站全流程智慧物流设备系统项目技术要求文件,明确施工方的工作内容、供货范围、设备规格、满足的规范、工程进度及维保服务等要求。

(7)技术顾问:协助采购人答复新进港货站全流程智慧物流设备系统项目采购过程中提出的技术问题答疑,对前期设计方案进行解释和说明等。就采购合同的技术性条款为采购人提供顾问服务。

1.5.2 伴随运行服务内容:

伴随运行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新进港货站智能货架及系统提供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工作。伴随运行服务内容包括不限于:

(1)设备到场验收:对项目施工方提供的产品依照采购合同核验品牌、数量、规格参数、合格证明、第三方检测报告(如有)等,并对到场情况做完整记录,确保产品按时、按量到场;

(2)资料审查:根据业主与施工方合同要求,对施工方提交的资料完整性审查、记录,并敦促施工方按时按质量完成资料提交;

(3)施工质量管控:对施工过程设备生产、安装、测试、调试过程陪伴监管,保证产品生产工艺、施工精度、系统测试效果、调试结果满足采购合同的要求,并对监管情况做完整记录,确保施工质量满足采购合同要求;

(4)施工进度管控:依照项目整体进度要求,审查施工方提供施工进度计划表,根据施工方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表严格控制总进度计划、各子系统进度计划及关键节点计划,如设备到货、安装完成、单机测试、子系统调试、系统联调等;

(5)组织协调:本次项目为技改项目,涉及土建、消防、电气等多个专业的改造,顾问方需配合业主协调本项目施工方、土建施工方、其他设备/系统施工方,保证项目顺利推进;

(6)投资控制:按照业主与施工方的合同约定,审核施工方工程量,审核所有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及经济性,评估变更对工程进度、质量、投资等的影响,提出专业的审核意见。

(7)现场安全管理:审核施工方安全管理方案,定期现场安全巡查,保证施工安全。

(8)资料整理收集: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所有文件,如施工方提交的图纸、说明文件、会议记录、通知单、联系单、验收报告等内容收集、整理、归档和分发。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新进港货站全流程智慧物流设备系统项目咨询设计服务及伴随运行服务

采购人指定地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内完成咨询设计方案交付,并通过采购人审核。为项目提供伴随运行服务至项目保修期。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1.10 本项目前期服务机构为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询比,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参与本询比项目的供应商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成交无效。

1.11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设经济补偿。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

(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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