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
项目名称:赫章县人民医院听觉脑干诱发电位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竞争性谈判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3123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12300.00元
采购需求:采购听觉脑干诱发电位仪1台、空气波压力治疗仪2台、净化台2台、病人监护仪4台(具体要求及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货物的交货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单位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注:①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行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1.3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1.4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零申报的供应商提供电子税务申报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以及2025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自行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自行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记录截图或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截图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获取谈判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承诺函格式自拟);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1日至2025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6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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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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