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48926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48926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建设地点:石景山区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2.改造面积:约819㎡。
3.采购范围(磋商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日期为准,按合同约定日历天计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标的名称: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诊疗环境改造—食堂改造配套工程,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为协议定点品目施工集中采购的入围单位且在有效期内,且在目录内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且未被暂扣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是外埠企业还须提供进京备案证复印件;(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承诺在签订合同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提供企业经营状态承诺书:①响应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②近三年内(截至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近三年指:2022年9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注:上述承诺内容,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递交截止时间后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公开官方查询渠道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留存作为评审专家评审依据。如供应商承诺内容与网站查询内容不一致,以网站查询内容为准,供应商出现以上行为,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利害关系,独立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6)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7)凡受托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8)供应商须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9)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10)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1日 至 2025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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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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