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NCJ
2.采购项目名称:南充市高坪区人民医院(西华师范大学附属医院)第二药房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3.采购人:南充市高坪区人民医院(西华师范大学附属医院)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项目简介:本项目是高坪区人民医院第二药房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拟遴选配送服务供应商一名,1个包。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若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供应商须承诺在成交后签订合同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供采购人查验(提供承诺函);
3.2、若本次采购配送产品是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现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大数据一体化平台)挂网产品,供应商需提供平台成功登陆界面截图(非挂网产品除外)。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自2025年09月11日至2025年09月17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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