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各生产单位车辆及部分工程机械维修保养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
2.2项目概况:
为了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优化服务资源配置,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降本增效,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优质、更高效、更经济的车辆服务。现需要确定维保单位为钾肥分公司各生产单位车辆、电瓶车、吊车及机械设备进行维保事项。
2.3采购内容:对钾肥分公司各生产单位92辆各型车辆、20台工程机械、3台吊车、12辆电瓶车进行为期一年的维修保养,通过车辆大修、零星修理、装饰装潢等,包含车辆修理或更换磨损零配件,调校精度,排除故障,恢复车辆机械原有性能,延长使用寿命,包括解体,检测,修理、试验、装配、喷漆、供货、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工作(包工包料),要求是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进行维修保养,配件必须为原厂正品。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服务期限:一年。
2.5预算:199.5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签署合同的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招标项目要求相匹配的服务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
3.2投标人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含)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3.3财务要求:满足招标项目的履约要求,需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且至少要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可不用提供财务报表附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4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类似业绩1项(类似业绩指与本次招标所需内容接近或相近的业绩),提供相应合同关键页作为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查询的网页截图或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进行查询);
3.6其他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来无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证明文件格式见第六章企业经营及信誉状况承诺函);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22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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