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翔安北水厂一期工程潜水排污泵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人为厦门市政特水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翔安北水厂一期工程潜水排污泵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名称:翔安北水厂一期工程潜水排污泵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2.2 招标项目编号:SWJG(货)招字 2025-070-1 号
2.3 合同估算价:约 40 万元。
2.4 供货地点:厦门市翔安北水厂一期工程项目部。
2.5 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60 日历天内到货,并指导设备安装工作。
2.6 招标范围:翔安北水厂一期工程潜水排污泵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包括潜水排污泵等。详细说明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投标人以往招投标及合同履约过程中必须无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如不按投标文件承诺条款执行等情况),需提供无不良记录声明函(但与厦门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招投标及合同履约情况以招标人提供的证据信息为准),否则投标无效。
③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④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投标产品必须是制造商原厂自主生产,提供承诺函(加盖制造商公章)。
⑤业绩要求:2020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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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商应具有承担过国内单台潜水排污泵不低于240m³/h供货业绩;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1项供货能力证明:时间以供货合同上的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①供货合同、②发票和③验收合格证明或用户使用证明(用户使用证明盖章单位允许与合同签订单位不同,但应提供资料证明盖章单位为项目使用管理单位,且工程项目应与合同中一致)供货能力时间以供货合同的时间为准,如未能体现指标的,须提供其他证明资料如使用单位证明等,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自公告发出之起日至 2025 年 9 月 24 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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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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