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庆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清点盘存及数据采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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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清点盘存及数据采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9-1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重庆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清点盘存及数据采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26,400.00元

最高限价:1,226,4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重庆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清点盘存及数据采集 1,226,400.00元 1 对馆藏文书档案、专业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书刊资料及其他各门类档案共约136.5万卷又170.1万件的档案实体进行清点排查,采集录入基础数据,形成数据库,并协助导入到采购人指定的档案管理系统。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最高限价总计:1,226,4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4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身应为中小微企业,并且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均是与供应商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无其他人员(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在评审供应商资格条件时,若发现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中有其他人员的(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认定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条件。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的“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注册地若为重庆市外的,还需提供在重庆市保密局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9月10日 至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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