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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绕城高速公路、京昆高速公路石太段路面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08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绕城高速公路、京昆高速公路石太段路面提升工程已由石家庄市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石家庄市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市绕城高速公路路面提升工程方案的审查意见》(石高发〔2025]26号)《石家庄市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京昆高速公路石太段路面提升工程方案的审查意见》(石高发〔2025]2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以《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石家庄市绕城高速公路路面提升等4个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石交函〔2025】53号)《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京昆高速公路石太段路面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石交函〔2025】31号)批准,招标方案已由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核准,核准文号:石交招核字[2025]022号,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京昆京石高速公路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京昆石太高速公路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京昆京石高速公路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绕城高速公路(G2002)路面提升工程

(一)主线路面病害处治:对绕城高速公路(起终点桩号为K98+446-K132+826)行车道路面进行铣创重铺4cm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面积共计806924.5平方米(包含桥面处理)。对绕城高速公路上行方向桩号K109+200-K110+200、K123+800-K124+800,下行方向K99+900-K100+900、K122+400-K123+400的试验段,全长4km,铣创回铺4cm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SMA-13(相变自调温剂),面积共计48800平方米。

(二)收费站广场路面病害处治:入口沥青路面铣创重铺4厘米AC-13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士,面积共计21401平方米,局部位置进行挖补处理。

收费站水泥路面:挖除损坏的28厘米水泥混凝土面板,重新铺筑28厘米水泥混凝土,面积5192平方米。

(三)互通匝道路面病害处治

匝道行车道路面铣创重新铺筑4厘米AC-13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处治面积总计204117平方米,局部位置进行挖补处理。

(四)桥头跳车处治

对存在桥头跳车的8处桥梁端部病害进行处治,铣创沉降部位4厘米旧路沥青面层,对沉降深度大于4厘米的采用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进行找平后,重新铺筑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共计828立方米。

(五)标线恢复

恢复路面普通热熔标线79161平方米,振荡标线2882平方米。

(六)伸缩缝

对绕城高速公路桥梁变形的伸缩缝进行更换,共计更换198道。

京昆高速公路石太段(G5)路面提升工程:

(一)路面

1.行车道路面纵、横向裂缝,龟裂病害:先铣刨4cm沥青混凝土面层,再重铺4cm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纤维抗裂型SBS改性沥青防水层。隧道段上面层沥青混凝土采用阻燃沥青。2.行车道路面车辙病害:先铣刨10cm沥青混凝土面层,再重铺4cm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纤维抗裂型SBS改性沥青防水层+6cm中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纤维抗裂型SBS改性沥青防水层。

2.行车道路面坑槽病害:挖除路面结构层,再重新铺4cm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纤维抗裂型SBS改性沥青防水层+6cm中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纤维抗裂型SBS改性沥青防水层+64cm贫混凝土。

(二)路基

路基提升内容主要为路基沉降。对上行方向K322+600等3处路基沉降采用压力注浆,加固路基。注浆完毕后铣刨4cm沥青混凝土面层,采用中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分层找平压实,再重新铺筑4cm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纤维抗裂型SBS改性沥青防水层。最后恢复注浆前拆除的中央分隔带混凝土护栏、防眩网以及路侧波形梁护栏、路肩石、拦水带等。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交)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计划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均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均不含分公司)。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17、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8日15时00分至2025年9月29日09时14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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