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硕湖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招标人)的灌南县硕湖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新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经由灌南行政审批备【2024】7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灌南县硕湖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新建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灌南县硕湖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2.1.2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1.3本招标项目名称:灌南县硕湖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新建项目设备采购
2.2招标范围:灌南县硕湖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新建项目设备采购,主要包括固定式仟样机、卸粮机、输送机、振动筛、升降仓机、装仓机、登高平台、通风机等。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设计、制造、包装、保险、运输(含装卸)、安装、调试、验收、质保及维保、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包含与其他设备的对接配合及技术支持。
2.3交货地点:项目施工现场。
2.4交货期:15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完成。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招标控制价:92.36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5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总则1.4.3。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1月(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今,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72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粮库设备供货业绩(或供货与安装)。
注:
(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业主盖章的验收证明、对应业绩的发票扫描上传投标文件为准,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价款、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资格审查将不合格。
(3)如经核实伪造经历及业绩证明文件者,按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如已中标或签订合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类似业绩招标人将在中标后采用考察方式核实,如核实属伪造,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1投标单位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8.2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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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40分 技术响应:30分 商务响应:5 分 售后服务:10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业绩:5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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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A×K K取值为:95%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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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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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1) |
投标报价 (40)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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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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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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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 |
技术响应(30)分 |
产品主要技术参数(15分) |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技术规格等完全满足(无偏离)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15分;带▲项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扣2分,超过三项不满足(负偏离)的本项不得分。带▲项需提供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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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产品配置及性能 (15分) |
根据投标产品的综合情况进行打分: (1)设备节能用电措施先进性;(0-2分) (2)设备智能化程度高;(0-3分) (3)设备安全防护功能齐全;(0-3分) (4)防尘降噪效果;(0-2分) (5)设备做工精细、制造工艺先进;(0-3分) (6)产品主要零部件的选用、品牌、材料情况。(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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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3) |
商务响应(5)分 |
1、具有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得2分; 2、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得2分; 3、具有ISO45001 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得1分; 注: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截图,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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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4) |
售后服务(10)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技术支持2:质量保证3:服务响应时间等,对售后服务方案从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进行综合评审。 注: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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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5) |
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
投标人提供设备安装和调试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及实用性、进度安排及项目质量保证措施。 1、提供实施进度计划、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等方面控制的必要措施。 2、提供详细设备施工方案并符合要求的(包括设备图纸、人员配置、进度安排、施工措施、管理方法等方面考虑周全)。 3、验收调试方案,应切合实际,方便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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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中主观分的打分项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二、安装及调试方案采用暗标形式,暗标编制要求如下: ①安装及调试方案采用暗标形式。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分项上传;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②安装及调试方案采用暗标制进行评审,投标人须将此项内容仅上传至“货物技术标”模块,其他模块不得上传, 上传至其他模块按无效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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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6) |
业绩(5)分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72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粮库设备供货与安装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1)如仅为供货业绩此项不得分。 (2)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业主盖章的验收证明、对应业绩的发票扫描上传投标文件为准,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价款、时间、工作内容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4)如经核实伪造经历及业绩证明文件者,按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如已中标或签订合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类似业绩招标人将在中标后采用考察方式核实,如核实属伪造,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不重复计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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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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